中山大学国际关系学院2024年 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是以学术为标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对申请人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和科学道德素养等综合能力的考察,择优录取的一种人才选拔模式。为做好我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
2、成立不少于5人的面试考核组,其中博士生导师或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教师不少于3名。面试考核组设1名组长,考核小组组长负责确定考核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每组安排秘书1名作记录,负责面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二、材料审核
学院按二级学科(国际关系和国际政治)对申请人的专业背景、综合素质和外语能力等进行初步审查。专业背景出众、综合素质突出、外语能力较强的申请人将通过遴选,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到综合考核的名单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
三、综合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