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 2025 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24 号)精神,以及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 2025 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25〕351 号)要求,为激励我院港澳及华侨、台湾本科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现启动院内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台湾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三、申请条件
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台湾本科生奖学金申请参评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四)在校期间勤奋刻苦,2024-2025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满足参评奖学金条件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中排名前50%(包括50%)或入学考试成绩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