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工作 |【转发】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 本科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保障学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资助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
二、获助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退役士兵学生不受
此条件限制)。
三、助学金项目及名额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所有正常学制内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均获助,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分档资助。
四、工作程序
(一)学校发布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