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研究生电子注册相片采集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2004届毕业生相片采集实施办法》(粤教高[2003]112号)及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的工作安排,我校2018届毕业研究生学历电子注册相片采集工作即将开始,请相关单位按要求组织研究生及时参加。
一、采集对象
1.预计2018年毕业(包括上半年和下半年毕业)的应届学历教育研究生;
2.延期至2018年毕业(包括上半年和下半年毕业)的学历教育研究生(延期至2018年毕业但已参加过相片采集的研究生无需再次采集)。
二、时间、地点(详见附件)
东校园:11月15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6:00,公共教学楼C201;
北校园:1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5:30,大外宾接待室;
南校园:11月17日下午 13:00-17:30;11月18日9:00-12:00,下午13:00-16:30,逸夫楼308;
三、注意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