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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国际关系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均可进入复试。

2. 我院不接受考生调剂。

3. 考生可以通过我院网站“教育教学—招生信息”查询复试名单。(http://sir.sysu.edu.cn/

4.我院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专业(方向)

国际关系学院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3月9日下午学校党委系统工作会议结束之后,我院在南校园学院楼3楼讲学厅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院党政领导干部、教职工党员20余人参加了学习。

党总支书记任虹同志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原文,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有关通知。会议要求,各党支部要按照广东省委和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全面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总书记讲话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推动学院各项工作的发展。

国际关系学院 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 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提高选拔质量,遴选出优秀的创新人才,现特制订国际关系学院2018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由学院院长为组长,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二)成立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体的,二级学科为单位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5名本专业的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博士生导师组成。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下设秘书1名,原则上由业务教师担任,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三)复试前,学院向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就复试基本规范和纪律提出要求。复试时,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保证复试质量。

(四)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应认真履行领导职责,并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对于参加复试的考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学院应认真向学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二、复试办法

(一)复试的组织

学院根据考生的报考情况及招生专业、导师的实际需要,决定采取初试结束后立即组织考生进行复试。

2017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及选课通知

各研究生:

  请各位研究生对照各自培养方案,登陆研究生系统:http://uems.sysu.edu.cn/graduate/web/login.html,进行选课。选课时间从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20日,过期系统关闭选课功能。

  一、两门政治课“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为公必课,必须选择其中一门;一门公选课“第二外国语(日语)”,需要选修的学生在网上选课,注意:

  A选课时间:2018年1月4日(星期四)上午8:00至2018年1月20日

  B两门政治课只能选一门,为避免学生多选,研院已在系统上设置了选课限制。

  C英语课由学校安排,不需学生网上选,待政治课选课结束后研院会录入系统。

  二、英语申请免修免考学生尽快上网申请,否则成绩无法录入。

  三、本院专业选修课共开设6门课,请按照培养方案关于选修课学分的要求进行选课。

  四、留学生研究生公共必修课为《中国概况》、《汉语》,具体上课时间地点待通知。

李善民副校长参加学院2017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按照学校党委工作要求和部署,在专题学习研讨、深入查找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谈心谈话的基础上,国际关系学院党总支于2018年1月8日上午在珠海校区院楼会议室召开了2017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议由党总支书记任虹同志主持,李善民副校长出席会议并提出指导意见。党总支副书记陈峻同志参加了会议,学院行政负责人、农工党广东省委委员、中山大学基层委员会副主任魏志江教授列席了会议。

会上,任虹同志首先通报了2016年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将通过书记接待日、走访学生宿舍、召开教师座谈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对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的意见情况进行了说明。接着,任虹同志紧扣会议主题,重点从“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决议决定、对党忠诚老实、担当责任、纠正‘四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六个方面,代表领导班子作了对照检查,深入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思路。随后,任虹同志和陈峻同志分别做对照发言,坦诚地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互相提醒帮助。

魏志江:论辽帝国对漠北蒙古的经略及其对草原丝绸之路的影响,《元史及民族与边疆研究集刊》

魏志江:论辽帝国对漠北蒙古的经略及其对草原丝绸之路的影响,《元史及民族与边疆研究集刊》,2017年第2期

学院党总支组织开展2017年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为全面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制度化,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鲜明导向,根据学校党委的部署要求,学院党总支于12月28日晚在南校园学院楼讲学厅召开2017年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会议。学院党总支书记任虹同志、副书记陈峻同志、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及师生党员代表共11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国际关系学院教师职务聘任资格审核结果及材料公示通知

根据《中山大学教师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规程》以及中山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招聘教师的有关规定,现将国际关系学院2017学年度秋季学期教师职务聘任资格审核情况公示如下:

一、通过资格审核者(按姓氏拼音排序)

申请副教授职位者: 庞琴

二、申请材料公示

时间:2017年12月26日—2017年1月2日

地点:广州南校区国际关系学院

对以上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者,请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 国际关系 学院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提出申诉或质疑。

联系人:吴利静;         联系电话:84111062

欢迎教职工评议监督。

 

 

                              国际关系学院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

                                        2017年12月26日

国际关系学院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交换生参评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刻苦钻研、追求卓越,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7〕23号),开展2016—2017学年度交换生参评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籍在我校的交换生因接受交换学校的原因未能在9月奖学金评选前完成全部学分转换的,且满足参评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可以申请参评。

    二、参评条件

    参评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规定》第八条;

    2.申请参评时,已完成全部交换学习学分的转换;

    3.遵守交换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不能以一个学期的学分参评奖学金。申请学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学金和奖励证书,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等级确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