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系,各附属医院(单位):
根据广东省相关文件要求,在校全日制大学生(本科生和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均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参保按属地管理原则,即广州校区学生及深圳市附属医院新生第一年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详见附件1),珠海校区学生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详见附件2),深圳校区学生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详见附件3)。请各院系(单位)组织落实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事项的指引
2.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事项的指引
3.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事项的指引
医院管理处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