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组织开展 2025-2026 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26〕311 号)要求,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奖励学业优异、全面发展的学生,现启动我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奖学金院内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不包括2026级。
二、奖学金项目
近期将开展中山大学优秀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国际关系学院)、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申报要求如下:
1.中山大学优秀奖学金
学生无需自行申请。
2.国家奖学金
(1)9月31日前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内提交电子版评奖材料。
(2)暂时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待学校审核确认推荐获奖人选电子版信息(即《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后再办理签章手续提交,具体情况将另行通知。
3.国家励志奖学金
9月31日前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内提交电子版评奖材料。
4.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国际关系学院)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于2026年10月10日前提交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表(国际关系学院)(附件2)及相关材料(成绩单、获奖证明等)。纸质版材料交至海琴六号B417;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年级+姓名+奖类(专项奖学金),发至邮箱:liuq565@mail2.sysu.edu.cn。
5.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
10月10日前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内提交电子版评奖材料。
三、参评条件
学生申请参评2025-2026学年奖学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二)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三)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四)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
(五)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
(六)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各类奖学金还需符合该项奖学金的特定条件,具体参评条件详见国际关系学院 2025—2026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要求(附件1)。
四、评选程序
我院奖助金评审工作小组将依据各班级评议小组公示的综测排名和初定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进行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国际关系学院关于中山大学优秀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国际关系学院)及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的拟推荐等级名单以学院公示为准。
国际关系学院
2026年9月17日
(联系人:赵老师,0756-36682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