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
根据中山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6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26〕296号)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实际,现将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选项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招生计划、表现优异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国际学生和通过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入学的港澳台学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奖励名额及金额
1.我院推荐名额如下: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
类别 | 博士 | 学术学位硕士 | 专业学位硕士 |
确定名额 | 0 | 2 | 0 |
竞争名额 | 1 | 1 | 1 |
*竞争名额为差额推荐,最终获奖名单以学校表彰文件为准
2.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2万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行差额推荐,最终获奖名单以学校表彰文件为准。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五、评选要求
学院在评选工作中坚持科学教育评价导向,根据学科特点制定具体评选要求,围绕参评研究生思想品行、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研究进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所提交的参评成果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
2. 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
3. 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要求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
六、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初评推荐并公示,学校组织专家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
2026年9月7日17:00前,请拟参评同学递交电子版材料至sirxg@mail.sysu.edu.cn,邮件主题请统一命名为:姓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海琴6号楼B417处。学院初审推荐名单将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包括:
1.《中山大学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学生成绩单1份(2026级新生提交入学成绩证明)、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电子版及签名盖章的纸质版);
2.《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推荐名单》(附件2).
附件:1. 中山大学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推荐名单
国际关系学院
2026年8月25日
(联系人:赵函庚,电话:0756-36682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