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活动 | 【转发】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4学年缓交学费(含新生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附属医院(单位):
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管理细则》(中大财务〔2021〕8号)、《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中大学生〔2019〕21号)等规定,现将2024学年缓交学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一)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学费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学费、住宿费的2024级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缓交期限
原则上缓交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须于到期前5日内缴清欠费。
三、缓交标准
(一)在校本科生
1.已经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缓交贷款额度内的学费;
2.拟于2024学年秋季学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缓交贷款额度内的学费;
3.未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缓交学费。
(二)在校研究生
1.已经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缓交贷款额度内的学费;
2.拟于2024学年秋季学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缓交贷款额度内的学费。
(三)新生(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