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刻苦钻研、追求卓越,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7〕23号),开展2016—2017学年度交换生参评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籍在我校的交换生因接受交换学校的原因未能在9月奖学金评选前完成全部学分转换的,且满足参评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可以申请参评。
二、参评条件
参评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规定》第八条;
2.申请参评时,已完成全部交换学习学分的转换;
3.遵守交换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不能以一个学期的学分参评奖学金。申请学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学金和奖励证书,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等级确定原则
交换生参评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依据申请者参评奖学金学年度的综合测评成绩在学院年级的排名确定其获奖等级。申请参评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等于或者超过奖学金评选单位某等级优秀学生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的最低成绩,可申请获得同等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四、评选程序
以学生自愿申请为原则,根据参评条件申请学生填写表格(附件1),并在12月30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th7@mail.sysu.edu.cn。
2.学生处完成系统成绩导入
学生处根据院系提交的参评学生名单,在奖学金评选系统上完成参评学生的成绩导入。
3.学院网上设定等级
学院相关负责人登陆奖学金网页(http://ecampus.sysu.edu.cn/sims/)进入“优秀学生奖学金”选择“交换生”,按照“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操作流程,根据等级确定原则设定推荐获奖人选的等级,截止时间1月6日。
4.院系公示
学院将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和等级在院系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5.学生处复核并公示评审结果
6.制作表彰文件并发放奖学金和获奖证书
五、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56-3668252。
国际关系学院学生资助评审工作小组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