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保障学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校级捐赠助学金(第一批)评选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捐赠助学金项目
仲明助学金
二、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
三、获助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工作程序
(一)学校发布工作通知
(二)学院(系)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1. 组织学生填写相关信息
学生按《助学金项目评选要求一览表》(附件1),填写相关捐赠助学金相关资料(附件2、附件3、附件4),拟获捐赠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5),于10月29日前提交电子版材料至邮箱liuq565@mail2.sysu.edu.cn及版材料于海琴六号B417。
2. 学院审核
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辅导员和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等。各年级成立年级助学金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
3. 学院公示
学院对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注意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尊严,不出现学生个人信息,采取院内张贴等不上网方式。公示期间,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如收到异议材料,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师生如对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提请复议。
附件:
1. 助学金项目评选要求一览表
2. 本科生助学金登记表(新)
3. 捐赠助学金相关材料
4.拟获捐赠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
国际关系学院
2025年10月26日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756-3668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