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捐赠奖学金(第二批)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不包括2025级。
二、参评条件
学生申请参评奖学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二)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三)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四)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
(五)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
(六)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捐赠奖学金还需符合该项捐赠奖学金的要求。参评捐赠奖学金的学生须已被推荐获得评奖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捐赠奖学金项目及名额
捐赠奖学金由企业、个人或团体捐资设立,其标准、名额按项目确定,评选要求详见附件1。
四、评审程序
(一)学校发布评选通知。
(二)学院(系)组织初评、公示和上报。
学院组织学生完成奖学金申请,并完成各类奖学金审核。学院对初评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按时报送各项材料。
(三)学校复核与评审。
(四)经公示后公布。
五、材料报送
(一)材料报送要求
各项奖学金推荐材料的提交要求及相关表格请见附件1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于11月15日前登陆奖学金管理系统(xgxt.sysu.edu.cn)完成奖学金申请
六、工作要求
1.学院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学校相关制度和政策严格规范奖学金评定工作。
2.学院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加强学生信息安全管理并保护学生隐私。严格落实信息管理责任制,严格管理各类学生评奖信息的查阅、复印、流转、公示、存档等操作。
附件:
1.2024-2025学年本科生捐赠奖学金项目评选要求
国际关系学院
2025年11月12日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0756-3668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