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 号)、《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 号)及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组织开展 2024-2025 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25〕347 号)要求,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奖励学业优异、全面发展的学生,引导全院学生 “学在中大,追求卓越”,现启动我院 2024-2025 学年本科生奖学金院内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不包括2025级。
二、奖学金项目
近期将开展中山大学优秀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其中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要求如下:
1.国家奖学金
(1)需提交材料:附件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2)表格填写规范:严格按照附件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完成填写;
(3)提交要求:请于9 月 23 日(周二)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 caishm7@mail2.sysu.edu.cn,邮件命名格式为 “姓名 + 年级 +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4)注意事项:逾期提交将影响评选资格,请务必按时准备。
2.国家励志奖学金
9 月 22 日(周一)之后可登录系统进行申报,请符合参评条件的同学提前做好申报准备。
三、参评条件
学生申请参评2024-2025学年奖学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二)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三)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四)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
(五)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
(六)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各类奖学金还需符合该项奖学金的特定条件。各项奖学金具体参评条件详见《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
四、评选程序
我院奖助金评审工作小组将依据各班级评议小组公示的综测排名和初定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进行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国际关系学院关于中山大学优秀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的拟推荐等级名单以学院公示为准。
附件:
1.国际关系学院 2024—2025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要求
2.国际关系学院 2024—2025学年本科生奖学金名额测算表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
5.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际关系学院
2025年9月20日
(联系人:赵老师,0756-3668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