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学院关于做好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院、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 2025 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第一三共医药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研院〔2025〕98 号)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实际,现将 2025 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在校期间表现优异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已注册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2025级研究生新生),不含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推荐名额及奖励金额

1.我院推荐名额如下:

*竞争名额为差额推荐,最终获奖名单以学校表彰文件为准。

2.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2万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行差额推荐,最终获奖名单以学校表彰文件为准。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4. 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 考核学年度科研助手、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

6. 考核学年度有课程考试不合格。

五、评选要求

学院组建奖助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奖助金、国家奖学金等奖助学金的评审组织和评审结果审定等工作。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提交的参评成果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

2.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

3. 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要求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

六、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学院奖助金评审工作小组初评推荐并公示,学校组织专家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

2025年9月10日17:00前,请拟参评同学递交电子版材料至caishm7@mail2.sysu.edu.cn,邮件主题请统一命名为:姓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海琴6号楼B417处。学院初审推荐名单将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

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中山大学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学生参评学年成绩单1份(2025级新生提交入学成绩证明)、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2)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2)。

 

附件:

1.中山大学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中山大学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国际关系学院

2025年8月29日

(联系人:赵老师,电话:0756-3668252)